
编辑丨余晖
2025年7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窦万贵受贿案,对被告人窦万贵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窦万贵长期在新疆工作,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阿克苏地委代理书记,阿克苏地委书记等。2018年1月,窦万贵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2024年3月,窦万贵被查。
2024年10月,窦万贵被双开。
通报提到,窦万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七个有之”,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窦万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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