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刘灿姣
一块石碑的发现
2008年8月15日,中南大学教授胡彬彬与靖州三锹乡的乡长王华在桂黔边境地区的田野考察中,于地笋村过马冲古道三岔口偶然发现了两块石碑。一块因风化严重,仅能辨认出“康熙五十年”的年款;另一块则保存完好,碑额横题“群村永赖”四个大字,经测量露出地面部分高178厘米、宽110厘米,碑文清晰可辨,共计926字。这块石碑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关于苗族婚姻制度变革的惊心动魄的故事。

“群村永赖”石碑。
胡彬彬敏锐地意识到这块碑刻的特殊性。经过仔细研读碑文,他揭开了道光年间靖州地区苗族社会的一场重大变革。碑文记载了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靖州官府严禁“舅霸姑婚”的禁令,以及锹里二十四寨合款镌碑的经过。这一发现填补了苗族婚姻制度研究的空白,也为理解苗族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实物证据。
碑文的记载源于一桩命案。道光十八年(1838年),靖州锹里万才寨的潘正元之女潘好山,按照“舅霸姑婚”的习俗,嫁给了地背寨的吴家。然而,她的丈夫是一个智力低下且性格暴戾的人,时常虐待她。潘好山不堪忍受,最终用毒蘑菇将丈夫毒死。这起案件震惊了锹里二十四寨,也引发了当地对“舅霸姑婚”这一陋习的深刻反思。
“舅霸姑婚”是苗族社会的一种畸形婚姻制度,源于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姑姑的女儿必须嫁给舅舅的儿子,若舅家无子,则需嫁给堂舅之子,或支付高额财物才能外嫁。这一制度剥夺了青年男女的婚姻自主权,导致近亲结婚、人口质量下降,甚至引发溺杀女婴的恶习。潘好山的悲剧正是这一制度的缩影。
案件发生后,当地有识之士联名上禀州府,请求废除“舅霸姑婚”这一陋习。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靖州直隶州长官宋晏春及代理州府郑武正式颁布禁令,严禁这一陋习,并令锹里二十四寨合款镌碑,以昭示后人。这一变革不仅解放了苗族青年的婚姻自由,还通过打击溺女行为,提高了人口质量,促进了社会的健康发展。
这块石碑的发现,在民族学研究领域具有多重价值。首先,其文物价值体现在正史、证史、补史功能上。清代地方志书因“王化”统治思想对少数民族习俗存在歧视性记载,往往将苗族婚俗简单归类为“蛮风陋习”。“群村永赖”碑以第一手物证资料,填补了官方文献对苗族婚姻制度变革记载的空白。碑文中详细记录的诉讼过程、禁令内容及执行方式,为研究清代地方治理提供了完整案例。其次,碑文纠正了学界对苗族婚姻史的认知偏差。过往研究因物证缺乏,多强调苗族婚俗的自由开放特质,而忽视了其内部存在的制度性压迫。碑文揭示的“舅霸姑婚”制度,展现了传统婚俗中鲜为人知的强制性面向,为理解苗族社会结构提供了新视角。最后,作为清代地方立法的实物见证,该碑体现了中央政权与地方习惯法的互动模式。道光年间正值清王朝推行“改土归流”政策的关键期,碑文反映的地方官处理民族事务时采取的“因俗而治”策略,对研究清代民族政策具有标本意义。
学术的接力

地笋苗寨鼓楼。
2019年10月,为了评估“十三五”规划期间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情况,我带领学生重返靖州。“群村永赖”碑依然矗立在原地,但村寨的面貌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物质层面,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显著提升,水泥路的覆盖率达92%,4G网络、智能手机的普及让信息流通更加迅速。在制度层面,国家司法体系已深度嵌入基层社会,村委会调解纠纷占比达76%,传统“款约”的规范功能明显弱化。
但调查也发现,某些传统规范表现出顽强生命力。走访寨老时,一位老人笑着说:“现在谁还罚三斤六两?有事都找村委会了。”然而,当谈到山林保护时,他又严肃地说:“砍树要补种,偷柴要罚钱——这规矩老辈子传下来的,现在也还在用。”谈及婚姻习俗时,虽然“舅霸姑婚”彻底消失,但“姑舅表亲优先婚”的观念在老年群体中仍有21%的支持率。这种“制度记忆”的延续性,引证了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所说的“惯习”理论。
这种变与不变的对比,反映了传统与现代的交融。一方面,现代化的浪潮冲击着古老的习俗;另一方面,某些根深蒂固的传统依然在发挥作用。石碑所承载的记忆与规则,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以不同的方式延续着。

靖州苗寨婚礼。
2020年7月,硕士研究生高小佳为了撰写毕业论文“湖南靖州地笋村苗族婚俗变迁研究”,多次来到靖州。高小佳的田野调查显示,尽管“舅霸姑婚”被禁,但新中国成立前地笋村的婚姻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89岁的潘玉元老人回忆,当时提亲存在三种模式:一是青年自由恋爱后请媒人(多为德高望重的歌师或亲属)说合;二是父母相中对象后遣媒说亲;三是媒人主动撮合门当户对的家庭。这三种方式都严格限定在苗族内部,且媒人必须是已婚者,形成“无媒不成婚”的规范。值得注意的是歌师作为文化权威介入婚媒,反映出苗族“以歌通神”的古老传统在婚姻协商中的现代转译。
2021年9月,博士研究生杨刚为完成其关于湘黔桂交界地区少数民族首领飞山公杨再思的博士论文,也多次深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开展田野调查。与以往研究者侧重于历史文献考据不同,杨刚特别关注散落民间的少数民族族谱、祖图等非文字性史料,他走访了当地十余个杨氏宗祠,系统收集了三十余部不同支系的族谱资料,并对现存的祖宗画像形制详细测绘记录。我们发表的《形象与认同:湘黔边界侗苗地区飞山公杨再思祖宗像的统一化建构》一文中指出,尽管各支系族谱记载存在差异,但清代以来杨再思的视觉形象却呈现出明显的标准化趋势——头戴幞头、身着圆领官服、手持玉如意的文官形象被普遍采纳。这种形象建构实则反映了明清时期中央王朝“改土归流”政策下,少数民族精英通过重塑祖先形象来调适族群认同的策略性选择。这种视觉政治的变迁,与同期婚俗改革形成互文——二者共同体现了苗侗精英在王朝教化下的文化策略。虽然他的研究视角与前辈学者不同,但同样在这片土地上寻找历史的回响。学术研究就像一场接力赛,每一代人都在前人的基础上增添新的理解。
2024年5月,我和硕士研究生赵自然将研究视野拓展至清水江流域的契约文书,对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文书中婚姻纠纷的调解进行详细考证。研究发现,清至民国时期,黔东南苗族侗族通过“四路开亲”等习惯法重构婚姻圈,以解决因“舅霸姑婚”废止导致的通婚资源紧张问题。
胡彬彬教授发现了石碑,揭示了“舅霸姑婚”的废止过程,揭开了制度变革的序幕;我前期对“十三五”期间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估,近期关注习惯法在婚姻纠纷中的“动态平衡”机制,并对比靖州与黔东南的地域差异,突出了学术接力的比较视野;高小佳则聚焦于靖州地笋村苗族婚俗的变迁,而杨刚则将这一历史事件放在更大的民族历史脉络中考察。这种学术的接力,不仅丰富了研究内容,也让石碑的故事得以不断传承和深化。每一代学人的“再发现”,都是对前人所构建知识框架的继承与超越,这正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魅力所在。
碑石与人的对话

靖州苗寨婚礼。
石碑不会说话,但它承载的记忆和规则,却在一代代学人的研究中不断复活。或许五年后,我的学生会带着他们的学生再次来到这里,用新的理论和方法重新解读这块石碑的故事。真正的学术传承,不仅是在书斋里写论文,更是在田野中寻找历史的温度,让过去与今天对话。
未来的研究者或许会关注石碑在数字化时代的保护与传播,或探讨其对当代民族政策的启示。无论如何,石碑作为“记忆之场”的意义将随着研究的深入而不断拓展。
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认为:“记忆之场,是历史与现实交汇的地方。”靖州的这块石碑,正是这样一个“记忆之场”。它不仅是古代立法的见证,也是几代学人田野工作的坐标。碑文上的某些规约已成为历史,但只要还有人记得它、研究它、讨论它,这块石头就永远不会真正沉默。
石碑的故事提醒我们,传统与现代并非二元对立,而是可以相互调适、共同发展的。在快速变迁的时代,如何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记忆,是我们需要持续思考的问题。而靖州的“群村永赖”石碑,正是这一思考的起点。它提示我们:有效的社会治理需要尊重地方性知识;学术研究贵在代际接力与视角创新。唯有保持对历史的敬畏、对田野的执着,才能真正听懂石头的语言,让沉默的碑刻持续述说民族的记忆。
(作者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智库专家)
(本版面图片均为作者提供)
来源:华声在线